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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5年(第二批)“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”申报工作的通知

各高等学校、独立学院:

为重点加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建设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,2014年省教育厅启动实施“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”(简称“人文英才计划”)。根据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< 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陕教规范〔2015〕2号),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5年(第二批)“人文英才计划”申报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范围

(一)本科高校、独立学院和高职院校均可申报。

(二)截至2015年5月1日,申报人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。特别优秀者,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。

(三)申报条件。按人文英才计划实施办法执行。

二、申报限额

第二批“人文英才计划”拟遴选学者50名左右。

申报限额,“985、211”院校每校10名,其他本科院校每校7名,国家级、省级示范高职院校每校3名,其他高职院校每校1名。

三、评选程序

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,学校择优推荐,排序后上报省教育厅。

推荐候选人须经学校(院)教学委员会或校(院)长办公会审议通过。

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审议遴选。

公示无异议后,下达通知。

四、申报材料及方式

(一)申报材料。

1.学校申报公文;

2.候选人申报汇总表(附件1);

3.候选人申请书(附件2)。

(二)申报方式。

请各高校于2015年5月11日(星期一)前,将申报材料(一式一份)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,同时提交电子版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各高校要高度重视,广泛宣传动员,公开公正择优推荐。

(二)各高校须将候选人情况在学校门户网站公示7天,并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,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上报。

(三)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请书,提交有关材料。凡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的,一经查实,取消其评选资格,并追究学校相关人员责任。

联系人:田博、周淼

电 话:029—88668916、88668917

电子邮箱:tianbo@mail.xjtu.edu.cn

附件:1.

2.

http://www.snedu.gov.cn/member/fckeditor/editor/images/ext/doc.gif 陕西高校人文英才计划申请书

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

2015年1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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