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规范我系的教师聘任工作,保证各专业教学质量,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:
1、新学期教师聘任基本原则为:教师所代课程与最高学历所学专业相符,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。
2、聘任教师优先考虑系部专任教师,其次可聘任校内与学科专业相符的其他部门的教师,从学校大局出发,解决校内教师的代课问题。
3、参考上一届学生同一学期的课表,能继续代课的教师,不要更换,保证对课程重难点和教学规律的准确把握。
4、在校内教师短缺的情况下,可聘任校外企业人员、大学教师和在读硕研,但是专业与学科相符或相近。
5、在拟聘教师统计表中要标注校外聘任教师的单位、学历和专业。
6、各专业操作性强、实践性强的课程建议聘任企业人员。
7、所有专业教师聘任结束,系部将根据我系教师聘任管理制度和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协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