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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代服务与管理系实训室工作人员守则

第一条 主管实训室工作的系主任

1、制订实训室建设长远规划及年度实训计划,按年度负责审核实训室提出的购置计划,维修计划和修缮计划等。

2、组织各实训室按大纲要求开出实训课,不断改革实训方法,审核新的实训题目,更新实训内容,努力提高实训教学质量。

3、领导组织实训室完成科研任务。

4、定期检查实训室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以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,负责每学期向学校汇报实训室工作。

5、审核实训室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及评聘技术职务工作。

第二条 实训室工作人员

1、担任一门以上课程的实训教学任务,并具体组织和指导教学、科研、生产的实训工作。

2、根据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,负责实训室的管理、实训技术和实训教学工作。主要负责仪器设备、实训装置设计、维护、维修、改进(包括教具模型、低值易耗品)的技术工作。

3、根据实训教学的需要,承担指导学生实训;记录实训教学情况;提出实训工作总结;批改实训报告;参与编写实训讲义(指导书)和评定学生实训成绩。

4、负责实训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、操作和维护、维修工作,按照教学和科研的需要做好实训的准备工作。

5、协助实训课指导教师做好实训教学工作。

6、掌握有关教学、科研实训的基本原理与技术知识,熟悉有关仪器的性能,运用范围与操作方法。掌握常用实训材料、低值易耗品的性能。

7、经常做好实训室的科学管理、清洁卫生和安全等项工作,完成领导分配给的其它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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